十七名枪兵各自为战,他们拿着临时打造的长枪,为身后弩兵们争取装箭的时间。只要敌人踏至阵前,或是越过板车。他们绝不会給敌人丝毫机会,手中长枪蓦然一刺。或是将敌人刺死阵前,或是刺后甩入阵中。
吴名虽帮着陶煜指挥弩兵,但见着敌军攻势如此迅猛,这才放了两波弩箭,就有即将冲入阵內的架势,心中也多少有些着急。
他匆匆下达最后一次号令:“各自点射。”
说完,抄起靠在马车旁,本来打算最后关头肉搏的大刀。这位格外高大的少年,大踏步冲向枪兵阵线,帮着前方袍泽抵挡敌军。
他上前后直接横扫一刀,将一位刚跳上板车的敌人腿脚斩断。
敌人身子从膝盖处断落,哀嚎着摔至阵内。吴名大刀高扬,一记横劈,正斩敌人腹部。那大刀刀尖划开肉身,在敌人身子上留下一个大大的口子。鲜血从腹部喷出,如一喷泉。
李成志躲藏在板车后,双手紧握长枪,只要有敌人冲杀上前,他手中长枪便会狠辣的杀入敌人肉身,有时甚至会在敌人体内微微旋转。
但敌人太过密集,他自我感觉也有些乏力。目前能依靠的,仅有身后弩兵们偶尔的点射,将敌人打落板车。
此时场面更像是一场严酷的防守战,敌人利用人数的优势向铁马军发起进攻。也还好是敌人太弱,把式不去说,单论那些较为破烂的武器,就表明了实力。
利用着长枪以及劲弩的配合,板车外很快就堆积出一道人肉斜坡。一辆板车与一堆充当沙袋的粮食,不知拦住了多少人“建功立业”的心情。
他们走过斜坡,踏上板车与粮食,迎面而来的不是鲜红的长枪,便是刮风的弩箭。有些人都来不及看一眼敌阵,就被弩箭射出一个透心凉。
奈何人力终有尽时,弩兵们人人脸被憋的通红,手脚不停的哆嗦。有些人的手掌,已被百战弩的麻绳勒出一道鲜红不消的痕迹。
马车上的陶煜,利用最后力气直了至腰,也仅此而已。
长枪兵们面目狰狞,没有血档的遮掩,长枪每每刺杀一个敌人,就会溅的他们满身鲜血。但人人依旧紧握鲜红长枪死战到底,着钟模样在板车火把的照应下显得格外狰狞。
李成志已感觉到敌人人数远大于自己数倍,也明白为什么严峰如此放心的离开。此时他心中只恨自己当时为何那么轻狂,以为有了百战弩便真的可以百战不殆。
“弟兄们,抽刀,与敌人血战到底!”
说完他首当其冲,手中长枪迅速抛掷而出,将一位正准备跃起的敌人钉死于地。随后抽出腰间横刀,双手握刀柄,向着左侧猛刺一击,为身旁袍泽争取抽刀的时间。
在他身侧的丁苗抽出背后细刀,此刀总长四尺,刀柄一尺,相比于横刀更为细小,轻盈。
“大哥,你先去帮其他的兄弟,这里我顶着。”
丁苗左手正抓刀柄末端,右手反握刀柄前端。他将刀锋从右侧收起,藏于身后。见一敌将至,右手蓦然向前发力,刀锋向左上提砍一刀。
敌人身上瞬间出现一道,由腹部至胸前的斜长刀疤。
丁苗在提砍后,一个跃步跳上板车,且左手迅速松开,刀柄沿着右手背旋转一周后,至刀柄被丁苗右手牢牢抓住正中。
他刀尖指地,对着那些正踏上人肉斜坡的敌人,扯嗓怒喝道:“狗日的东西。来啊!看看是你们厉害,还是丁苗大爷我手中细刀厉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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