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用担心,吐过了那些,毒也就慢慢的解了,这几天应该都会吐,只要血变成红色就没事了,只是伯父会受苦一些。”
呕吐的感觉真的好不到哪里去,有些时候只感觉自己内脏都要被吐出来,而且还会头晕眼花,而现在杨父经历的就是这些,只不过他吐的不是赃物而是血。
毕竟被那些毒蚕食了一年,虽然之前用了解毒丸在克制,但身体里的积毒还是有的,总得清理干净。
话虽这么说,但秦淮还是把孩子交给松凌和松廷抱着,跟着杨樱进去查看情况。
屋子里一股腥臭味,是那些毒血的味道,周旭尧跟着进去,忍不住捂住了鼻子。
不愧是被侵蚀了一年的血,这味道也太难闻了。
因为吐血也是需要用力的,所以腰间的伤口被崩裂,又开始流血,昨天流出来的血还有些暗,现在却已经变成鲜红色的了。
过了一会儿,杨父终于不再往外吐血了,让下人帮忙清理了一下,秦淮这才开始帮他重新包扎伤口。
“伯父现在感觉怎么样?”
“有些头晕,但是感觉身体似乎轻盈了许多。”
麻醉早就过了,此时伤口崩裂又隐隐作疼,杨父咬牙忍着痛,脸上却是笑着的。
这一年因为伤痛的折磨,他的身体一直都很沉重,现在虽然很累很难受,但感觉身体格外轻盈,他已经感觉自己快痊愈了。
“感觉到轻盈就对了,吐血的情况还会持续两三天,是我在解药里加了催吐的成分,等吐出来的血慢慢恢复鲜红色,我在给伯父止吐,之后等到伤口痊愈,伯父也就没事了。”
“好,好!”
杨父重重的点头,心里的感激无法用言语形容,但真的很庆幸自己的女儿认识了秦淮,并且交了她这个朋友,否则自己这条老命只怕是在一年前就交代了。
之后杨父就休息了,现在事情基本已经搞定,所有人的心情都放松了不少,杨樱就提议带着他们出去转转。
秦淮挺喜欢热闹,在路上就发现苗疆的风景不一般,现在总算有时间好好欣赏了。
寨子里的人很热情,路上遇到都会笑眯眯的跟他们打招呼,而秦淮却又看上了他们这里的服饰。
女人果然是喜欢买衣服的,不管在哪个年代都一样,各个地方的衣服有各自的特色,各种各样的花纹,再加上一些漂亮的银饰,秦淮顿时就决定买一些回去。
幽云国境内,苗疆人的服饰相比之下比其他地方的要暴露一些,同样也露胳膊露腿,松凌和松廷已经见识过她穿荆国服饰的样子,所以现在看到她要买苗族的服饰就有些见怪不怪了,只眼观鼻鼻观心的做了个决定,回去以后立刻写封信告诉楚洵,让他做好心理准备。
周旭尧也算是发现了秦淮的另外一个爱好,那就是喜欢买衣服,不管到什么城池出来逛街,看到漂亮的衣服一定会买,所以现在他们的马车上,一大半的行李都是秦淮的衣服,秦淮的马车装不下了,就直接扔他车上。
可能从那个时候,秦淮就已经认了他这个徒弟吧,否则也不会这么不把他当外人。
“师父穿这些服饰,师娘能接受吗?”
虽然并不知道秦淮的丈夫是谁,但是这一路也听杨樱提过几次,大概了解她的丈夫比较沉默寡言,但是却非常爱她,还有一点就是醋意特别浓,周旭尧都有些担心,自己要是不得师娘喜欢的话,以后的日子会不会太难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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