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音一落,林侠的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大声问道:“我说阿九小郎,你这是做的什么饭食,香味扑鼻,实属罕见,勾的我的馋虫都爬出来了。”
很显然,林侠也知道馋虫的典故!
骊歌小脸一红,说道:“阿九闲来无聊,便学会了做鸡丝汤面,四位大人稍候。”
鲜卑族本是游牧部落,大都是大口吃些烤肉为食,很少吃这种炒出来的鸡丝汤面,因此,当拓跋晔清洗干净,闻着香味到了茅草屋前,看到他的四个隐卫团团坐在石墩上,眼巴巴地盯着石桌上冒着肉香味的大盆后,差一点惊讶地掉出眼球!
“郎君快来,阿九这一手鸡丝汤面奇香浓郁,闻之便知是人间美味,此生能吃到阿九所做的鸡丝汤面,足以!”
说完,林侠迫不及待便取了大勺子,舀了满满六个大碗的鸡丝汤面,期待地瞪着拓跋晔坐过来开饭。
“一碗鸡丝汤面尚且不够,大人们且吃些夹肉饼如何?”骊歌笑眯眯地短出一盘现做的夹肉饼来,里面夹着剁碎的野鸡肉和野菜,咸香可口,一下子便吸引了众人的目光。
四个隐卫出现后,骊歌生怕鸡丝汤面不够,便趁着火候做了几个夹肉饼,这个时候,拓跋晔也回过神来,取了夹肉饼大口咬了下去,外焦里嫩,咸香可口,特别是加了山谷中挖出的野蒜,吃到嘴里简直是美味。
六个又累又饿的人此时没有了高低贵贱之分,围坐在石桌子前,不到一刻钟,一大锅鸡丝汤面,一盆夹肉饼一扫而光,吃饱了的骊歌,小脸也露出一朵满足的微笑来。
两个梨涡若隐若现,像极了山涧的清泉,这一笑,令放下碗筷的拓跋晔心中一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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