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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小说 >  顽贼 >   第十一章 树仙庙

刘承宗是站在路边看着李鸿基走的。

西北汉子吃饱喝足,宽阔肩膀挑哨棒,骑上那不堪重负的小毛驴,吼着词直曲高的秦腔老调,消失在漫天黄沙的苍凉古道。

兴许是因为刘承宗知道这个人以后做了什么事,所以才对这一幕生出非凡的仪式感。

其实他知道,李鸿基只是迎着白眼,哪怕死皮赖脸也要去借一笔永远都还不上的高利贷。

边军在李鸿基走后没多久也启程了,为把酒铺掌柜喊回来,他是最后一个跟上队伍的。

他们有军法,没人吃酒铺的酒,但用了人家好些柴火,看掌柜那瘸腿模样也不像有儿子帮忙劈柴的。

富余的五斤羊肉全给掌柜的留下了。

柴火不贵,也不值五斤肉,但这不是贵不贵、值不值的事。

至少在刘承宗眼中,这也是个仪式。

有这仪式在,他们是兵;没了这仪式,他们就是匪。

遗憾的是到最后,刘承宗也没瞧见掌柜家那女娃儿究竟生的什么样。

边军过米脂时没跟李鸿基在官道上相遇,刘承宗估摸着他还在艾举人府上死皮赖脸地借钱呢。

后来在路上,他脑子里反反复复地在想这个人。

他觉得自己、兄长、曹耀,即使生在更好的时代也很难安稳过完一生,他们要么做官、要么做将军、要么还是会选择当土匪。

都是风险较大的职业。

但如果把李鸿基放在更好的时代,没准真能以普通人的身份过完自己一生。

可惜乱世将临,席卷天下的饥荒、战争和瘟疫面前,任何人都会被碾成一滩血肉骨头,涂抹江山。

后面往南就都是更难走的山路了,傍晚经米脂走到绥德,边军们寻思夜里反正有羊肉吃,便又举火再走了段夜路。

和记忆里四百年后的夜晚不同,这个时代没有光污染,每个人都像有夜盲症一样,有的人是真有、有的人即使没有夜里也很难视物。

好在还有火把照亮,让他们经无定河转怀宁河,朝清涧又走了二十多里。

谁知走过绥德,好半天没寻到能落脚的去处,直至二更天,饥肠辘辘的边军们才在终于在官道山脚寻到个破败的树仙庙。

树仙是陕北民间信仰的陪神,跟狐仙庙意思差不多,最早就是给千年老树盖个庙,跪拜祭祀。

人们相信这些神明拥有远超司职之外的能力,通常都是哪个离得近拜哪个,反正都是神仙,铁定有无所不能的神力。

民间信仰嘛,普遍是越穷、越闭塞的地方越信,但这跟穷或闭塞本身没关系,主要是生在这些地方的人更容易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。

能够采取解决的手段又更少,实在没办法只能寄托外物求个心理安慰。

灵不灵都不重要,且要乱呢,别管什么诉求,往往都得在一座庙里把事办了。

这可忙坏了大明基层乡镇神灵。

用最小的编制解决最多的问题,在哪个时代乡镇都是难题。

为解决这一难题,陕北较大的庙宇经常会出现三教庵。

所谓三教庵,是庙里有菩萨、寺里有神、观中坐佛。

找送子娘娘要丰收、寻关老爷治病、求真武大帝送儿子都是很正常的操作。

互联网时代讲究的生态体系、争取逮住所有羊往死里薅的逻辑并不是什么新东西。

早在十七世纪初的陕西信仰界就已经把这事儿落实了。

至于这等荒山野岭香火不足的小庙,更是材力超群业务广泛,基本上对周遭百姓来说,这庙里头老树就是一位无所不能的全能大仙儿。

树大仙的洞府也是座三教庵,树杈挂道冠、树根摆儒履、树身缠袈裟。

院里西墙上还不知留有哪年哪月的墨迹,刘承宗打着火把照亮了,就见上头写着:夜梦不祥,写在西墙,太阳一照,化作吉祥。

看得他嘿嘿直笑,心说这要夜梦吉祥了,也就不用写在西墙了。

这让他对另一份记忆平添许多归属感——四百年沧海桑田,左眼跳要发大财,右眼跳是去你妈的封建迷信。

祖传的劲头儿还那样。

水煮羊肉在锅里滚的极香,大块的粗盐巴撒下去,别的东西什么都不放,味道也把小钻风勾得仰脸眯眼,抻直了长腿尾随气味朝大锅边走边抽鼻子。

就连眉点梅都消停了,有饭吃的时候就算把它从笼子里放出来都不乱跑,在刘承宗脚上枕牛皮靴子面打瞌睡,乖巧极了。

赶路一整天,边军们都很疲惫,除了必须烧火做饭的火兵,其他人靠在墙上就不想动了。

几个爱干净的摘了头盔除去发巾,坐在篝火旁边商量后面弄点硫磺粉洗澡,边互相拿篦子篦头发上的虱子,逮住了动手掐死丢进火里。

兄长和曹耀在树仙庙里就着火把勾画地形,田守敬与高显两个什长则各带三五部下,在庙外兜转、院墙外挖陷阱。

每到这个时候,刘承宗就很闲,别人都身在最小军事单位之中,唯独他没有配属,光吃饭不干活。

成日一身挎刀带箭,让红旗驮着盔甲,看着挺像那么回事,却无事可做闲得发慌。

原本还想着反正自己有战马,行军时出去打打猎,也能补贴队伍吃用,谁曾想出了鱼河堡方圆四十里,越往南走越荒凉,官道两旁草木尽毁,哪有供他打猎的地方。

何况越往南走越乱,越不敢脱离部队,自然绝了这心思。

此时刘承宗在树仙庙正门台阶上坐下,捧着册《金瓶梅》做纸,就门口火把光亮手拿炭笔在书页上画着记忆里的地图。

这书是刘承宗的心爱之物,还是他在米脂跟衙役习武时托南来商贾弄的,禁书,了不得嘞。

书页都快让他翻烂了。

至于手上炭笔,则不是新奇物件,是他把一根用完的铅笔杆夹着木炭凑合用,硬笔在古代一直有,只是不算大雅之物,上不得台面。

他们离清涧只有四十里路了,这也是夜宿树仙庙还要在院墙外挖陷阱的原因,清涧几乎是陕北起兵义军的发源地,以前盗贼就不少,如今这些盗贼都成了叛军。

单刘承宗能叫得出名号的,一字王、过天星、混天星、八大王等人,全是清涧人。

这帮人的名字一个比一个牛,不用真名的原因无非是为隐藏身份,要么过去是边军、要么本身就是地方大姓出身,都先后在这片山区当了盗匪。

回延安老家,只有一百里路了。

注:

铅笔——古名铅椠,书写文字的工具。铅,铅粉;椠,木片。

汉代《西京杂记》卷三:扬子云好事,常怀铅提椠,从诸计吏,访殊方绝域四方之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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